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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信息2024 1011
发布时间:2024-10-11 1075 102

  要闻

  一、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回信

  “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

  你们好!来信收悉。多年来,大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所学所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展现了新时代中国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重阳佳节即将来临,祝你们和全国老年朋友们健康长寿、生活幸福!

  习近平

  2024年10月9日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向全国的老年人致以诚挚问候。

  习近平指出,多年来,大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所学所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展现了新时代中国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习近平强调,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银龄行动”是由全国老龄委于2003年发起的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主要是组织各领域老专家、老教授支援欠发达地区。截至目前,全国参加“银龄行动”的老年志愿者累计有700余万人次,开展援助项目4000多个,“银龄行动”已成为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重要平台之一。近日,“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表达继续发挥专长、回报社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的决心。

  二、深化部市合作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座谈会召开

  昨天下午,深化部市合作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座谈会召开,市委书记尹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讲话。

  尹力感谢工信部长期以来对北京工作的关心支持。他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重要指示,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任务,我们自觉结合实际,深入推进落实,努力打造新型工业化实践北京样板。工作过程中,牢牢把握“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着力以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工业化,突出新质生产力的前瞻布局、注重高端化发展,突出数字赋能、注重智能化发展,突出低碳减排、注重绿色化发展,突出区域协同、注重集群化发展。希望与工信部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具有首都特色的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这篇大文章。我们将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加快突破,努力抢占全球技术制高点。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率先布局,加强算力设施建设,超前布局6G、卫星互联网等网络通信设施,力争率先建成“双万兆之城”。在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上努力示范,积极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打造更多商用化示范项目,形成丰富的应用场景体系。在产业生态打造上改革探索,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人工智能行业拔尖创新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办好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机器人大会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强化“六链五群”产业布局。北京市将进一步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完善联络服务机制,聚焦重点合作领域,继续优化相关支持政策,为工信部及在京机构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金壮龙表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已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推动力。北京市科技基础雄厚、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主体活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空间广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北京市密切联动,以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为契机,整合创新链、产业链优势资源,加快底层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重点行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共同建设良好产业生态,促进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殷勇指出,当前,北京正在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奋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我们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不断培育壮大高精尖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希望工信部与北京市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行业共性能力平台建设,继续在京布局一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联合研发、中试验证、生产制造等平台。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重点领域,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支持北京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促进工业数据生产和流通,用好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的实践经验。建立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制度,为规范和引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会后,部市领导共同为国家地方共建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揭牌。北京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于去年11月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是国内首家聚焦于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应用生态建设的创新中心。由行业领军企业联合组建,致力于成为具身智能领域的行业资源组织者、产业发展培育者、落地应用推动者,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具身智能创新策源地和应用示范高地。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单忠德,市委常委、秘书长赵磊,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高东升,市政府秘书长曾劲参加。

  三、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要求,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草案共9章77条,坚持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情况,既对解决问题涉及的关键性制度和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又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原则,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家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二是保障公平竞争。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三是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优化民营经济投融资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五是注重规范引导。对发挥民营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完善从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履行社会责任等作出规定。六是优化服务保障。建立畅通有效政企沟通机制,落实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听取意见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多头执法,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七是加强权益保护。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有针对性细化支付账款规定,设置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八是强化法律责任。针对不同违法主体和情形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强化刚性约束。

  今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工作。工作专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梳理问题,组织专家研究,分赴地方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深入论证,数易其稿,之后送53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工作专班对各方面提出的近千条意见,逐条研究、吸收采纳,再行组织专家论证,与有关方面反复沟通协调,修改形成草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工作专班对标全会精神,对草案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能够更好地回应关切,凝聚共识,对提高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公众可通过登录网站专栏、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递纸质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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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四大看点》请扫二维码


  企业

  一、我国加快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台。昨天,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记者获悉,有关部门正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

  同时,《意见》的配套政策也在加快制定中,《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已经起草完成,即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价格政策文件也将于近期出台,从而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据了解,公共数据具有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的特点。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

  “以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得。”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意见》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目的是系统性地解决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的问题。

  其中,“共享”是面向各级政务部门的,主要是解决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问题,后续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以更好地服务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开放”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更好发挥数据对生产生活、科学研究、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服务作用;“授权运营”则是针对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的数据,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

  针对广受关注的数据安全问题,《意见》强调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并作出具体部署。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将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同时,将利用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刘烈宏预计,《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并促进数据产业发展。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基础设施保障,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刘烈宏说,我国将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在资金保障方面,首先,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支持数据基础设施、资源汇聚治理、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安全防护的底座支撑能力。其次,《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安排经费投入,用于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这对激励数据资源开发、培育数据产业生态,也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此外,《意见》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相关数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同构建合作共赢、协同创新、竞争有序的产业生态体系。

  加快制定配套政策

  刘烈宏表示,《意见》中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为此,《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将于一周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国家数据局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也将于近期出台。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主要是在弥补成本的基础上,支持运营机构等相关方按投入和贡献取得合理的回报,这也还需要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刘烈宏说。

  针对《意见》提出的“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国家数据局将加紧建立工作机制。下一步,将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此外,国家数据局还将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基层

  一、西城将向低保老人每月发放300元养老服务补贴

  昨天,西城区启动2024年敬老服务月,发布《西城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共有政策40余项,涉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住房保障制度、老年人才利用等,进一步提高全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水平。

  截至2023年底,西城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2.9万人,占比29.9%,高于全国8.8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7.33个百分点。全区80岁以上高龄人口6.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0%。

  “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增速加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的趋势和特点。因此我们出台《办法》,为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增添养老保障。”西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其中,向西城区户籍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同时符合两类条件的,择高发放。

  《办法》还针对实施住房保障制度、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等做出详细规定。在实施住房保障制度时,在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符合适老性标准的住房,可对本区户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老年人。失能、残疾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在其住房拆迁安置中,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

  建立老年人才市场或中介机构,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引导老年人在教育、科研、咨询等领域再就业,或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有关部门在工作岗位和薪酬方面对老年人给予必要的倾斜照顾,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中的作用。

  《办法》还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医保定点资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办养老机构,满足长期患病、术后照护、残障等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合作,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养老床位与就医资源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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